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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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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公司会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这里精优范文为大家分享了7篇公司奖惩制度,希望在公司奖惩制度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一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3.1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3.2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3.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4.1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4.2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4.3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5.1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5.2 作业权责:

5.2.1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5.2.2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5.2.3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Rev.02

5.3 奖惩发生与提报

5.3.1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5.3.2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5.3.3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5.4奖励种类:

5.4.1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5.4.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5惩处种类:

5.5.1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5.5.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7)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影响工作者(包括:聊天、嬉戏、接听私人电话等);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5.5.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3)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8)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导致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反政府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5.6签核权限:

5.6.1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6.2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7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5.7.1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5.7.2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5.8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5.8.1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5.8.2 根据5.5.6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5.9 其它事项:

5.9.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5.9.2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10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奖惩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3条 (责任与权限)

3-1 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 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4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 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来自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 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 奖金额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出自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公司奖惩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职责感,鼓励其自律性、进取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理解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忙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提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善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俭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善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提议或实施合理化提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贴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提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能够于年终集中进行,也能够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职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必须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必须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供给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构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构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的;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景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异常严重、影响异常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职责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资料: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景;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来源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来源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经过,能够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经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公司奖惩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 责 制

第一条 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 问责对象 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篇六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1)在生产和工作中有良好行为的可以给予嘉奖。经部门经理申请并调查属实,可报请总经理决定,予以即时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2、获得先进员工表彰的,发给奖金或奖品并在培训学习、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xx

优秀员工:xx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处罚

(一)处罚的条件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给予开除;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7)泄漏他人、公司或客户机密,提供任何协助于同业竞争者,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1)因个人过失或怠工,影响工作质量或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2)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到1000元的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xx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七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面这7篇公司奖惩制度就是精优范文为您整理的公司奖惩制度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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