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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工作职责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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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需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本页是精优范文细心的小编惊云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残联岗位工作职责(优秀7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 篇一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劳动就业的公民。

第三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管理。同级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民政、税务、统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条  残疾人依法享有劳动的权利。任何单位在招用职工时,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一级盲人的,按照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当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应报单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残疾程度和特长,给其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并加强对残疾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水平。

第八条  残疾职工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晋级、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享受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除被撤销、停产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以外,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对已安排下岗和失业的,应按规定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积极组织下岗和失业残疾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为其重新上岗或者再就业创造条件。

第十条  建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报制度。独立核算单位应当在每年第1季度内,向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送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和残疾职工名册,并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统计报表由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制发。

第十一条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计算。

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属地原则向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驻济的省属及其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向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

设区的市收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按照收缴总额5%的比例上缴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  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必须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数额、期限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四条  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确有困难的,须凭同级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核定的本年度财务结算或决算报表,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予以缓缴或减免。

第十五条  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数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日加收滞纳金额5‰的滞纳金。

第十六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印章。

第十七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从单位经费中列支;企业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八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用于下列事项: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

(二)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及其他在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人经营或合伙经营;

(四)补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支和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第十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平调、挤占或挪用。

第二十条  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做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做出处理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二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七、认真**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好 “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残联工作职责 篇三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服务、管理”职能;**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 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六、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八、协助******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九、**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承担*委、*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 篇四

本溪市通过政府买单,在社区中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成功运作,使这两个不同的“板块”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可谓是“一招走活了三步棋”,收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

创条件,给残疾人搭建一个平台

残疾人就业难,常常是一岗难求,一职难谋;社区中残疾人工作人手少,事务性工作多,残疾人组织“上实下虚”,形同“泥足巨人”。

这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本溪市政府及市残联的决策者。

2005年7月18日,市残联经过充分考察论证,在先期与市劳动、市财政等部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在我市社区设立残疾人公益岗位的请示》。提出将残疾人就业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从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的计划中调剂320个指标,用于在市、县(区)残疾人专门协会、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残联组织中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建议。

时隔一个月,8月17日,市残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印发了《本溪市配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专职委员的职责与任务、配备专职委员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步骤、专职委员的设置与经费、专职委员的组织与管理等相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方案》的出台,一方面在政策和机制上,为破解残疾人就业与强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这道“混合运算”的难题找到了切入点,另一方面为残疾人施展才华、回报社会、放飞希望搭建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平台。

这些残疾人专职委员是经过公开报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严格考核、认真培训后上岗的。不仅解决了残疾人基层组织人手不足、工作薄弱的问题,而且也使残疾人能就近在社区里为残疾人服务,更有亲和力和认同感。

明山区东兴街道办事处专职委员李睿,21年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失去了左臂。他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读完了初中、高中和大专。但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摆过地摊,卖过报纸。被聘为办事处专职委员后,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辖区内8个社区500多名残疾人成为他放不下的“心事”。在棚户区改造中,辖区中有58户残困户,吃的是靠政府发的低保金,住得是手续不全的自建房,多数人家拿不出那2万多元的上楼钱,因此迟迟达不成动迁协议,成了“钉子户”。为此,他和区残协一起无数次奔走于残疾人动迁户和开发商之间进行斡旋调解,在他们的努力下,开发商为这些贫困残疾人减免各种上楼费用112万元,使这些残疾人像其他动迁户一样,告别了小平房,住进了新楼房。

李睿说,作为一个残疾人,我曾经得到过社会给予的无私帮助。如今,我当上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了一个为其他残疾人服务的岗位,对我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也是回归社会、回报社会的舞台。

李睿专职委员的工作干得很出色,被省残联推荐为“全国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候选人,获得这一殊荣的辽宁省只有4人。

20年前的一场意外,让丁莉被烧得面目全非,手脚严重变形,成为一名二级肢体残疾人。去年,她在残联和社区的资助下,开了一个缝纫店,干些零活贴补家用。她担任平山区站前街道办事处风光社区专职委员后,一心扑在为残疾人办事上,她的缝纫店成了社区残疾人的联络站。社区主任说,残疾人有什么事都愿意找她唠一唠。谁家有什么事,她总是第一个知道,第一个到场。她说,虽说我也帮不了什么大忙,但这样做,心里就会踏实些。

还有许许多多像李睿、丁莉这样的专职委员,归属感、责任感、成就感,是他们走上专职委员岗位后的共同感受。“为残疾人代言,为残疾人办事”,是他们的共同心愿和特征。

专职委员的配备,不仅为本溪市那些就业难的残疾人提供了一份工作,使他们有了服务社会的用武之地。在更深的层面上,为培养、锻炼、储备优秀的残疾人干部,提供了一个舞台,为实现“三个活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抓管理,专职委员成为残联的重要抓手

专职委员的配备使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了“兼职”向“专职”的转变,为基层残疾人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为上级残联抓基层工作增添了抓手。该市现在基层已建立了残联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康复管理协调员和残疾人工作协管员“两专两协”的工作体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残疾人组织网络的全覆盖。

300多人专职委员的队伍有了。尽管他们都是残疾人,但绝大多数从未做过残疾人工作,80%多的人甚至没有工作经历,60%多是初中文化。

针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存在的“工作热情高、文化水平低、工作能力低”“一高两低”的实际,怎样管好、用好这支队伍并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呢?

市残联本着先易后难,急用先学的原则,从残联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基本业务知识等应知应会常识讲起,认真搞好岗前培训。县区残联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先后举办30多期专职委员培训班,为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做了必要的知识技能储备。为了在专职委员中形成学习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风气,市残联还在今年4月25日,举办了“本溪市残疾人工作者岗位能手大赛”。平山、明山、溪湖、南芬四城区组成7支代表队参赛,28名选手中有14人是专职委员。经过公文写作、残疾人基础知识、电脑操作、中国手语、时事政治5个项目的激烈角逐,在获奖的前10名选手中,有3名是专职委员。其中平山区专职委员盖斌、秦军以优异成绩并列第一名。

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一年一聘,优胜劣汰的聘任制。在年终考核中,专职委员本人要对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述职,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再由不少于20人的社区残协委员、社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家属代表进行综合评议。在此基础上,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级次进行民主测评。经考评,全市85%以上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被评定为优秀或称职。对个别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专职委员,则给予“黄牌警告”,并暂停其工资待遇。

县区和街道办事处残联对专职委员的工作普遍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实践表明:残疾人专职委员正在成为各级残联最直接、最得力的重要抓手。

做“全职”,专职委员成为社区的工作帮手

本溪市的社区工作者普遍为5~7人。面对来自四面八方各个部门安排的工作、检查和活动,令这些“小巷总理”们常常分身乏术,忙得不亦乐乎。自从社区里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让这些“小巷总理”们着实轻松了许多。

溪湖区河东办事处下辖9个社区,有各类残疾人800多人。办事处专职委员刘若红克服情况不熟、腿脚不便等许多困难,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受到了辖区内残疾人的广泛好评,得到了办事处领导和区残联的一致肯定。去年11月至今,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休产假一直没有上班。在这大半年里,刘若红当起了这个家。她在办事处领导的支持下,经常到社区了解情况,到残疾人家中入户走访,不论是残疾人康复、就业需求调查,还是筛查白内障、到贫困精神残疾人家里送药,她样样走在头里,干得有模有样。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 篇五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于去年月份在全市铺开。于大家所知道的编制方面的原因,我们市残联机关改革至今没有进行,经会党组多次向市领导和编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已基本解决了我们机关的编制问题,现在我们机构改革的时机已基本成熟。今天的动员会,标志着我会机关机构改革正式启动,经党组研究决定,拟于月上旬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搞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市这次机构改革,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理顺各方面关系,加强政权建设,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改革和精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工作高效的党委领导体制,运行机构和廉洁高效,运行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精神,市残联为这次机构改革中保留的六个群体机构之一,市残联的机构改革是全市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一部分,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神,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加强残联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是残联的一件大事,要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以职位设置为基础,坚持党组领导、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选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通过这些改革措施,逐步实现市残联机关转变职能、责权明确、结构优化、精干高效。在具体实施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⒈明确范围和对象。这次机构改革政策性很强,我们要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市委黄发⒐、号和市委组织部黄组发号有关文件执行。明确参与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本次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竞争上岗的范围是市直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内设科(部)室科级职位。经党组决定,我会机关个正科职位和个副科职位都将通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参加竞争上岗的对象原则上限于年月底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者。

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竞争上岗是本次改革的重点,竞争上岗直接涉及到机关工作人员的进退留转,是一项社会关注,人人关心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是前提,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基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是关键。市残联的定岗分流方案和竞争上岗方案已报市人事局审查通过了,等一会张理事长就要向大家传达。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必须严格遵循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决定任命等七项工作程序,真正达到公开、公正、择优的目的。防止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的发生,确保改革平稳和顺利进行。

⒊发扬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竞争上岗方案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在实施竞争上岗过程中,要做到程序与办法、职位与任职条件、候选人理论素质测试与演讲答辩成绩和竞争结果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上岗人选的确定要扩大民主,把群众测评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得不到群众拥护的,原则上不能任用。

三、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⒈处理好竞争上岗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在机构改革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参加竞岗的同志要顾全大局,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党组将在改革中对每个干部进行考察,在考察中任用。

⒉处理好个人意愿与服从组织的关系。党组成员和机关支部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机关工作人员要服从分配,服从安排,对机构改革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 篇六

“这里就是我的家,我的家……”这是京山县祥发纺织有限公司残疾职工廖作斌满怀深情演唱的自编歌曲。

能有一份工作,能在工作中找到家的感觉,对残疾人来说,就有唱不尽的快乐!

就业工作:严峻现实

巨大空间

“我们希望每一个残疾人都能找到工作,但是不容易啊!”谈到这个问题,省残联一位部门负责人皱起眉头。

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残疾人由单纯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关系到实现全省残疾人劳动权利,解除2000多万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城市残疾人就业主要有3条渠道: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在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中分散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这3条渠道存在巨大的就业空间。

福利企业大部分是由民政部门投资,街道居委会、乡镇村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兴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经营机制僵化、亏损严重、负担过重、技术改造难、开发新产品能力差等问题,大多数福利企业被迫破产或改制,许多残疾职工下岗回家,生活重新出现困难。仅靠原有的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已很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民营企业如果抓住国家出台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优惠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的相关法规的机会,便可得到迅速发展,也拓宽了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

根据145号省长令的规定,全省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必须按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有些单位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安置残疾人,从另一方面讲,这也为民营企业安置残疾人留下空间。

自主创业需要资金、技术、市场条件,需要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尽管对听力和肢体残疾人来说,十分艰难,但残联若做好工作,也能使他们有所作为。

集中安残:民营企业

“一举多赢”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各级残联开始尝试使其成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新途径。宜昌市夷陵综艺包装公司、武汉安步鞋业公司、襄樊荣安达纺织公司等就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典型。

这方面,京山县残联起步较早,京山县祥发、恒达公司是全省安置残疾人规模较大的两家民营企业。襄樊的荣安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前年底成立,安置残疾人109人,占一线职工的50%;洛兹集团三峡服饰公司是2001年秭归县政府引进的外地投资企业,成立之初就办成了福利企业,目前累计安置160人次。据统计,到去年底,湖北省残联所属福利企业122个,安置残疾人1996人。

民营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对于企业、残疾人和社会是“一举多赢”。襄樊市残联理事长邹自成说:“在民营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尝到了甜头,有了饭碗,提高了社会地位;政府尝到了甜头,维护了社会稳定;残联尝到了甜头,推动了就业工作的开展。”

在民营企业集中就业的残疾人,生活有了保障,普遍都自信而乐观。在荣安达公司门口,我们碰到了下夜班回家的残疾女工王爱荣,她笑呵呵地说,月工资有六七百,小孩14岁了,一家人过得很开心。头戴李宁牌帽子的赵红兵腿脚不灵便,从事运煤渣工作,他说,自从有了这份工作,精神好多了,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了。

残疾人就业多了,生活来源有了保障,乞讨、上访就少了,社会更加稳定了。

民营企业安残的善举,为企业树立了良好形象。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顾中发说:“主动安置残疾人带来的社会效益,是我们企业的无形资产。”安置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企业就可以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更有利于企业发展。

准确定位:选准岗位

就是财富

只要把残疾人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他们会比健全人更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荆门市残联理事长陈运钻认为,残疾人选准岗位就是财富,关键是要帮他们准确定位。

京山县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是荆门市最大的纸箱包装、面粉生产企业,年产值近亿元。该公司的销售副厂长张国是退伍伤残军人,1998年以前在县肉联厂从事销售,下岗后来到恒达,他爱厂如家,充分发挥供销才能,每年为公司纸箱厂销售产品300万元,连年被评为“销售标兵”。由于工作出色,被公司任命为副厂长,个人年收入达3万元。

荆门市残联调查了全市近百家企业的产品、经济效益、工艺流程、岗位特点、工作强度情况,选择机制灵活、负担轻、效益好的民营企业,确定了1500多个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每年安排350名残疾人就业。

祥发公司聋人职工李孝生,被安排在前纺清花工段负责开包捡铁丝,5年来,他累计捡了120吨铁丝,举报11起内盗事件,连续5年被评为爱岗敬业标兵。公司董事长田先凤说:“一开始安置残疾人是出于关爱和同情,他们的表现却让公司上下极为满意。”

洛兹三峡公司残协主席周功秀是重度残疾人,她负责工序的产品产量、质量一直稳居车间前列。2002年全国助残日,公司组建残协组织,她以最高票当选。此后,她更加关注残疾姐妹的生活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活动,被破格任命为品保部巡检。

自强创业:扶持一把

地广天宽

湖北省残联还启动了创建“自强创业”示范基地工作,2004年为13个省级“自强创业”示范基地授了牌,发放补贴52万元。各地也相继建立了一批就业基地。

各级残联还通过开发社区公益岗位、家庭手工业、外输劳动力、扶助自谋职业等多种途径扩大就业面。宜昌市残联在政府支持下,投入50万元保障金,在社区购买公益岗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武汉市制定残疾人就业低息借款办法,已发放低息借款10多万元,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黄冈各县市组织残疾人到经济发达地区打工。黄石市残联举办了全省首个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331名残疾人在用人单位备案登记。各地加大了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开展就业需求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开通残疾人就业网上服务。

省残联理事长邹成贵说,2005年,要把推进残疾人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继续贯彻落实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现场会精神,创新思路,拓展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

一是要继续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就业,管好用好保障金,努力改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办法。

二是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用足用好扶贫贷款,扶持一批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企业上项目,发展生产,充分发挥就业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三是继续开展创建省级自强创业示范基地活动,扶持一批残疾人“企业家”、“小老板”,引导有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

四是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制定相关规定,从保障金中对个体从业者给予有偿扶持。有条件的地方,联合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组织有一定技能的残疾人外出务工。

残联岗位工作职责 篇七

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本条例和其他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应聘等多种形式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保障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

第十六条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四章就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一)残疾人就业信息;

(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

(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骗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精优范文○www.jingyou.net(处理。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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