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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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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精优范文为大家整理了6篇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一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二

2015年11月16日早上,在哈尔滨市九龙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女白领梁敏,一番收拾打扮之后,拎起包就要上班。这时,她手机里来了短信,打开一看,顿时愣住了,短信内容是:“请你上午9点到财务室结清当月工资,领取5000元补偿金,并到人事部进行工作交接。”短信落款是:公司人事部。

这则短信让梁敏从头凉到了脚,她明白自己被公司解雇的原因,很可能就是15日晚上在公司微信群里与老板进行的那场“哲学”辩论。15日上午10点,老板温玉强让梁敏翻译一份合同,说是下午要用。梁敏不敢怠慢,马上埋头苦干。中午下班时,温玉强打电话问梁敏合同翻译好了没有。梁敏以为是老板要急用,连午饭都没顾得上吃,一直忙到下午4点左右,才把合同翻译好,并打印出来。

当梁敏把翻译好的合同送到老板办公室时,没想到温玉强看也没看,指了指面前的茶几,轻描淡写地说:“先放那儿吧,暂时用不着!”温玉强的态度让梁敏心里很不舒服,想想自己中午饭都没吃,忙活了几个小时,老板却连看都不看,太不尊重自己的劳动了。梁敏到这家公司已经5年了,她来后的第一任老板温文尔雅,对员工很好。一年前,温玉强空降到这家公司做了法人、董事长后,对待员工粗暴、简单,不体恤下属,很多员工都有同样的感受。一次,因为同事的疏忽,导致梁敏负责的合同出了点差错,温玉强指责她不求上进,工作不认真。梁敏很委屈,为自己辩解了几句,温玉强大发雷霆,说她目无上司。挨骂之后,一连几天,梁敏的情绪都不佳。

15日晚上,梁敏闷闷不乐地回到家。晚饭后,公司的微信群开始发消息了。两个月前,温玉强在公司内部建了个微信群,说是定期在上面开展一些营销、励志方面的培训。梁敏看到,温玉强首先在微信群开讲了,他先从海参的生存哲学发表看法:“海参的生存哲学,至柔示人,实则至刚。”接着,温玉强又补充道:“一种从5亿年前生存到现在的海洋生物,无疑是令人肃然起敬的生灵。”梁敏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平时却爱看哲学、美学方面的书。对于温玉强的发言,她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搁在平时,她会顾忌温玉强老板的身份,不敢贸然发表和他意见相左的言论。那天,梁敏心里有气,看到温玉强在微信群里的高论,便赌气唱起了反调:“那是海参弱小,不得已而为之,若是强大,必定要脱颖而出!”

在微信群发过言之后,梁敏有些小得意,心想:温玉强整天在群里高谈阔论,下面的人只有诺诺称是的份儿,我今天就是要和他辩一辩。接下来,梁敏静待温玉强的发言。温玉强没想到下属会和他争辩,停了一会儿,他又开始发言了:“海参是中华民族生殖崇拜的一种体现。”梁敏马上接话:“老板的观点很好,但企业用人不能只用海参,也需要脱颖而出的锥子!”梁敏发完这句话,等待着对方的反应。想到温玉强那边有可能气急败坏的神情,梁敏心里很解气。温玉强那边停了几分钟,接着回复道:“那用干海参就行了,尤其是我们公司的九龙极参,纯净,不带一点杂质,刺刺挺拔。”梁敏才思敏捷,未加多想,继续说:“企业用人要刚柔相济,既需要柔性哲学,更需要舍我其谁的霸气!”

在群里发完这句话后,梁敏还在那儿抿着嘴笑,想看看老板如何接招。没想到,两分钟后,温玉强发了这样一句话:“有一种人太想表现自己,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既然这样,我就霸气一回,你不适合在该群存在!”发完这句话,温玉强就把梁敏“踢”出了微信群。

在微信群里和老板顶几句嘴就被“踢”了出来,梁敏嘲笑温玉强气量太小,容不得员工有不同意见。此时她并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就早早上床休息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梳洗完毕,准备上班时,却接到了被公司辞退的消息,她这才知道自己把事情闹大了。 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狂妄老板叫嚣奉陪到底

因逞一时口舌之快,竟被公司解雇,这种结果大大出乎梁敏的意料。她在这家公司虽然收入不算太高,但毕竟很稳定,她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看重的。

梁敏来到公司,想找温玉强谈谈。然而,温玉强的助理说老板外出办事了,临走前还让她催促梁敏尽快办理离职手续。此时,梁敏才明白,温玉强解雇她决心已定,再向他解释不但于事无补,自己的自尊心也不允许。无奈,她只好到财务室领取了5000元补偿金,然后把办公用品交还人事部,离开了公司。

稀里糊涂丢了工作,梁敏内心十分沮丧。当晚,她约闺蜜张钰到一家咖啡厅小聚,把自己在公司微信群里与老板争辩被解雇的事情说给她听。张钰听后,不但没有替她说句公道话,反倒揶揄她说:“亏你还受过高等教育,他辞退你符合《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程序吗?给你经济补偿金了吗?咱不能这样就算了,属于自己的权利就要去争取,也给这种没有法律意识的老板普及一下劳动法,让他尝尝违法的后果!”张钰的一席话让梁敏心里一下子豁亮起来:是啊,自己不过是在微信群里和老板争论了几句,他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就随意把自己给辞退了,不能任由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欺辱自己。想到这里,梁敏坚定了给自己讨说法的信心。

随后,通过朋友介绍,梁敏找到一位擅长打劳动争议官司的律师。在律师的协助下,梁敏向哈尔滨市香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梁敏在仲裁申请书中称:2010年5月6日她受聘于九龙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第一份劳动合同于2013年5月6日终止。合同期满后,该公司没有与她续签劳动合同。然而,到2015年11月15日之前,她一直都在该公司上班。因此,梁敏在仲裁申请书中要求确认2013年5月6日至2015年11月15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索要2013年5月6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未签合同期间的两倍工资差额、因被非法解雇应给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计6.3万元。

香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后,以快递的形式向被申请人寄送了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等仲裁文书。当温玉强拿到仲裁文书时,不由得吃了一惊,没想到看似文弱的梁敏竟会如此强硬。温玉强清楚,现在是网络时代,如果此事张扬出去,一定会引来媒体的关注,对公司的影响不好,最好的办法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到这里,温玉强叫来助理,让助理给梁敏打电话协商,说他本着人道主义关怀,在原来5000元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再加1万元。如果梁敏同意,就写个和解协议书。

接到温玉强助理打来要求和解的电话,梁敏当即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并义正词严地说:“如果仅仅因为钱的问题,我就不打这个官司了,我要让温老板懂得尊重法律、尊重下属,至于赔付多少钱,还是法律说了算!”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当温玉强为如何处理梁敏的仲裁申请发愁时,梁敏状告公司的事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公司里的员工私下里议论纷纷,不少员工都期盼梁敏能胜诉,这样也能教训一下平时独断专横的温玉强。

对于员工们“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想法,温玉强心知肚明。他想,如果轻易向梁敏妥协,以后保不齐会出现第二、第三个梁敏,那样公司更不好管理了。为了让员工清楚他的强硬态度,他专门召开了员工大会,并在会上放出话来:“梁敏想打官司,想要钱,那就放胆来拿。我不缺那点律师费,我会陪她玩到底,看谁能耗得过谁!”

递交过仲裁申请后,梁敏期待着仲裁结果尽快出来。一天,她到香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案子的进展情况,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昔日的同事李芳芳。在公司时,梁敏和李芳芳私交不错,李芳芳把温玉强在员工大会上的话说给梁敏听,让她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并说很多同事私下里都支持她,如果需要帮助,请尽管提出来。有了昔日同事的支持和鼓励,梁敏心里有了底气。

2016年元旦前,渴盼已久的仲裁结果终于出来了:香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梁敏和九龙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九龙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梁敏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因被非法解雇应给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计4.6万元。 如愿讨回公道喜极而泣, 奇葩诉讼引发职场生存大讨论

对于香坊区仲裁委下达的仲裁结果,温玉强颇为不服,心里早就打定了主意:决不能让梁敏轻易达到目的,我要合理利用规则,把官司打到底,耗一耗梁敏的精气神儿,让其他员工看看,和我较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反正什么事都有律师打理,无非是掏点律师费罢了。

2016年1月26日,在温玉强的授意下,九龙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仲裁判决,向法院递交了诉状。2月28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律师认为,被告梁敏入职时间确为2010年5月6日,正常工作至2015年11月15日,公司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为其支付报酬至2015年11月15日。鉴于被告工作后期不思进取,业务水平下滑,而且工作中自以为是,经常与上司发生争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最近一年在公司业务考核中绩效较差,公司认为被告已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公司依法将被告解雇。办理人事交接手续时,公司已为其发放经济补偿金,被告也签字认可。因此,不存在公司非法解雇员工的说法。

针对原告律师的说辞,被告律师认为,被告在公司任职5年,绩效考核一直在同事中排名靠前,因为该公司工资发放一直与绩效挂钩,被告5年来所领取的工资发放单可以证明。因此,原告对被告“已不胜任在公司工作”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对于“被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说法,梁敏的律师认为,此说法更是站不住脚。因为梁敏在公司任职期间,从未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过处分,如果单方面认定被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请拿出证据来。说到这里,梁敏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梁敏的手机微信聊天截屏,说这些手机截屏展示的证据才是被告被解雇的真实原因。由于被告在微信群内与上司就海参的生存哲学问题产生了争论,结果被告被踢出微信群,第二天上午就收到了被解雇的通知。因此,被告有理由认为,她被解雇的真正原因,就是与上司争辩后,被上司打击报复。年轻人逞口舌之快,可能造成对上司的冒犯,但据此就将被告解雇是不公平的,公司解雇被告的理由实属牵强。

对被告人的见解,原告人回应,被告在公司业务微信群内公开发表与上司不同的意见,故意扰乱正常的业务开展,虽然这一情节不足以构成公司将其解雇的理由,但联系到被告此前一系列自以为是、顶撞上司的表现,公司将其解雇是通过研究讨论决定的,并不存在对员工的打击报复行为。

在法庭辩论中,梁敏的律师还指出,原告在对被告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存在违法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在此方面,原告并未体现对劳动者的足够尊重。

鉴于本案属于公司业务微信群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在法院判例中实属少见,法院没有当庭宣判。10天后,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梁敏在原告处任职5年,据其提供的各项证据可以判定,被告基本胜任本职工作,原告指其“业务下滑,绩效较差”缺乏有力证据,不足以采信。被告在公司业务微信群内与上司就哲学问题发生争论,构不成被解雇的重要依据。因此,九龙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告在微信群内与上司发生争论而将其解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判令该公司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4.6万元。

判决下达后,温玉强本想继续上诉,但想到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只会徒留笑柄,便放弃了再次提讼的打算。经历了几个月的内心折磨与煎熬,梁敏终于为自己讨回公道,拿到判决书后,她喜极而泣。

梁敏的劳动争议案在当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还引发了网友有关职场生存技巧的大讨论。对于在职场中如何处理好上下级关系这一问题,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需要提醒的是,近年来,微信成为人们信息的重要公共平台,每一位职场中人在微信群里发言,都应注意分寸,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三

在东莞一家叫做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的门口,记者见到了几十个刚失去工作的员工,虽然已经被厂方明确通知不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用再来上班,但他们中的很多人难以接受突然就要离开干了多年的工厂,而不能干下去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拒绝签一份离职申请书。

原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工人们告诉记者,10月30日是裕鼎厂所有员工合同到期的日子,而就在这一天,厂方突然提出要续签合同的话,必须先签离职书,而且还要在离职原因里写上自愿。

有些工人不愿意签这个自愿辞工书,是害怕签这个辞工书后再签那个新合同,一夜之间就变成新员工,所有以前的待遇一分钱估计都没有了。就在大家拒绝签辞工书的第二天,厂方发出了公告,宣布合同到期,工厂不再和他们签约,名单上总共有190多人,占到了裕鼎厂全部900多名员工的20%。

让工人们不解的是,一向对工人还不错的厂子到底要干什么?工人们认为,厂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规避明年1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准备要实施之前,要钻这个法律的空子。

签离职书的工人才能待在厂里,不签离职书的要卷铺盖走人,东莞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的这一做法并不是第一个,今年9月底,深圳华为拿出10亿元补偿,换来5100名员工集体“主动辞职”,然后再竞争上岗,随后,少则数百多则数千人的集体辞职事件在珠江三角洲一带纷纷上演: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品有限公司千余名员工11月14日起被迫赶签新合同;番禺胜捷集团在11月月底前分批将1000多名员工辞退,再重新聘用上岗;广州开发区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要求员工上百名工人集体转签合同。东莞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这样做,是否真像工人怀疑的那样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钻空子?

张强,是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的经理,和记者一见面他就否认了厂方的意图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他告诉记者,这次解约,主要的原因是合同到期了。然而合同到期解约,再签订新的合同,的确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是今年裕鼎厂却又突然多出了一道手续,先写个辞工书。也就是说,写了辞职书的可以继续工作,不写辞职书的反要被辞退,这听上去似乎有些自相矛盾,但是事实正是如此。

厂方为什么要这样做?记者不得而知,但是张强认为,这么做并没有违法,而且厂方出于对工人们的情分,对所有人都进行了补偿。为什么明明声称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补偿,厂方还是愿意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补给工人?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张强告诉记者,从公司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理解,的确是担心新法实施后难以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张强说,按照厂方的本意,是希望工人们辞职后重新上岗,这样,工人们既没有失去工作,又拿到了一笔补偿金,工厂也在新法出台之前,合理的规避了一些风险。

那么,裕鼎厂的做法究竟是否违法了?记者来到了东莞市的劳动部门寻求答案。

记者在办公室见到了镇劳动局副局长曾穗捷,在他看来,裕鼎厂让工人先签辞职书再签新合同的做法纯属多此一举,但他同时也肯定,这种行为按法律的界定来说,并不违法。

按照东莞市劳动部门的解释,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在工人合同到期的情况下要工人写辞职信的做法并不违反《劳动法》,但深圳的一位叫李迎春的律师却认为,要求员工主动辞职的企业其实没有读懂《劳动合同法》,他们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李律师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重大差别之一,就是关于解除合同的补偿与赔偿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解除合同的成本就更高,与之前的法律规定的区别在于成本就增加一倍。

于是,赶在新法实施之前,部分企业使出了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上岗”的招数,以为这样可以消除员工工龄,规避以后的赔偿风险,但他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什么,本身他提出辞职以后,他又给你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这个工作年限同样的连续计算。

律师的这种说法,记者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主管部门也得到了证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周志葵告诉记者,所谓的归零,但是根据那个《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员工还在这个单位工作,连续工作,不管有没有补偿,但是他的工龄一样的是连续计算的。

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的集体辞职事件,虽然说不违法,但是却白白付出了几百万元补偿金,工人们想不中断工龄拒签辞职书,没想到却失去了工作,这一切,都是因为误读了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而现在各方也不得不重新研究这部法律。

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记者了解到,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受到了方方面面的极大的关注。

记者:“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新法和老的《劳动法》之间最根本的差别在哪儿?”

周志葵:“我觉得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就是新法把这个《劳动合同法》的这个处罚的收益直接让给劳动者,以前的这个做法的话都是罚款、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但这个情况跟职工的利益并不直接相关,你就是罚100万,1千万,他都不是受惠者,但是新法规定就是把这个规定直接让渡,把这个利益让给劳动者,比如说规定不签合同的,一个月以上到一年要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个情况,跟这个职工的利益就直接相关了,那么每一个职工都可能是一个监督者,都可能是对企业的这个行为随时有可能这个进行举报投诉。”

半小时观察:法律好还要宣传好

在《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前的几个月里,突击辞退工人成为一些企业的集体性冲动。他们以为通过这样的手段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一方面降低运营的成本,另一方面又可以不受任何处罚。然而在这种集体性冲动背后,是一种对《劳动合同法》的集体性误读。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四

各位**: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

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

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五

未婚先孕者合同期限也可顺延

张小姐在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置业公司担任销售员,她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 2月 7日到期。2007年 12月 24日,张小姐经医院检查得知怀孕。2月9日,张小姐到置业公司上班,置业公司通知她劳动合同已到期,移交手续后就不用再上班了。张小姐告诉公司自己已怀孕,要求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公司坚决不同意。张小姐提起了仲裁,并且得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支持。

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庭审中,公司认为,张小姐未婚先孕不应受法律保护,而且她也没将怀孕的情况及时告知公司。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未婚先孕不应享受上述待遇的说法于法无据,驳回了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合同期内怀孕理应享受产假工资

陈女士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04年 5月 17日进入一家医院担任护理工作,与医院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至 2007年 5月 16日止。陈女士上班至 2006年 8月 30日并领取了该月工资,此后陈女士住院生孩子,未再上班。2006年 9月,该单位向劳动局办理了陈女士综合保险的退工手续。2007年 1月,陈女士因支付产前假工资、产假工资、补缴外地劳动力综合保险等事宜,与单位发生争议,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中,陈女士称,其在劳动合同期内怀孕,可单位以生孩子为由,让其办理了回家休息的相关手续,之后才被告知已被辞退。而单位则称,办理辞职手续是陈女士本人的意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者本人填写了“人员离职登记表”,但从该表来看,并不能反映出是由陈女士提出辞职的事实,且“辞职申请书”中的内容(字样)并非陈女士本人书写,故对该“辞职”系由陈女士提出的事实不予认定。由于该争议中陈女士未提出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在休假期满后,亦没有回单位上班,故认定双方在劳动者休假期满前存在劳动关系。裁定单位应支付陈女士产前假工资和产假工资,为陈女士办理2006年 9月至产假期满期间的外地劳动力综合保险费。

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孕妇也受保护

2006年春天,成女士进入一家食品公司担任销售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2007年 1月,成女士经医院诊断怀孕,一直在公司工作到 3月份。4月初,成女士病休了一段时间。谁知,等病休结束来上班时,却被公司告知已被辞退。为了要一个说法,成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由公司为成女士办理招工手续,并支付相应钱款。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成女士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判决公司为成女士补办招工手续,并支付相应钱款。

【释疑】

孕期歧视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近年来,女职工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屡见不鲜,笔者对女职工较为关心、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支招,以期能够给女职工们带来一些有益的启示。

王小姐:我结婚已好几年,至今还没有孩子。现实告诉我们,公司里只要有女职员怀孕了,很快就会有人顶上你现在的位子,你 “休息”,就等于自己炒了自己。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等我生产完后劳动合同续签是否会受到影响,我该如何维权?

支招:有的企业对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采取歧视政策,有些是直截了当的,有些是隐性的。

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除非职工本人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与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常女士:好不容易在一家化妆品公司找到了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可工作了近一年,公司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总说急什么,钱不少你就是了,我也无话可说。上个月,我查出怀孕了,心里相当高兴,可仔细一想,又有点矛盾,生怕被“炒”。几天之后,还是被单位“炒”了,没有任何补偿。找公司说理,公司说没签合同不能给钱。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支招:常女士所在化妆品公司不和职工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应受处罚。从常女士提供的情况看,她与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在这期间怀孕依然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不能被辞退。常女士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值得提醒的是,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平时的考勤卡、发工资的小条子、加班记录等,以及周围同事、包括平时所接触的客户的证明材料等等。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9号,以下简称《规定》)自年5月1日在全国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努力工作、密切合作,使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取得

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来中国投资的外籍投资者,凡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视为在中国就业,不持职业签证。凡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二、未持职业签证入境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就业证。

未持职业签证入境,需在华常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指外籍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和副厂长),凭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三、凡与我国互免签证国家人员来中国就业,原则上应持普通护照,凭签证通知函电及许可证书办理职业签证和就业、居留手续。对持用属免签证范围的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来华就业者,凭许可证书办理就业证。

四、已在中国某地就业的外籍人员,被派往本单位在异地的工作单位任职,其外国人就业证期限未满的,应到原发证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就业证交回),然后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变更证明,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证(不需办理许可证书);就业证期限已满的,应到原发证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终止就业手续,并按《规定》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五、外国旅游部门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入境就业,应按照《规定》办理在中国的就业与居留手续。其中,由该国旅游部门委派的本国工作人员,凭中国国家旅游局的签证通知函电及代表资格确认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凭代表证和职业签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

六、外国商会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凭聘用意向书、商会章程和国家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外经贸部、民政部对拟聘用该外籍工作人员的审批文件,到劳动保障部门为拟被聘请的外籍人员申领许可证书,该外籍人员可持许可证书和通知签证函电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精优范文为大家整理的6篇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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