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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助廉 家庭助廉承诺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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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上倡议书的情况与日俱增,通过倡议书可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梳理具有奉献爱心的精神,营造一个更美好和谐的社会。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这里精优范文为大家分享了5篇家庭助廉承诺书,希望在家庭助廉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家庭助廉倡议书 篇一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幸福生活的港湾,是拒腐防变的前沿阵地。为积极响应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要求,推进清廉xx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妇联向全区党员干部家庭发出倡议:

清廉立家,勤敲防腐“警示钟”。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要带头树立清廉家风,将廉洁观念纳入家规家训之中,守纪律、讲规矩,心有所畏、行有所律、欲有所戒,切实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

清廉治家,倡导文明“新风尚”。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社稷安。要绷紧家庭廉洁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以养德、俭以助廉的优良传统,及时提醒和督促家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诱惑和侵蚀,弘扬文明新风,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用实际行动把好家门,不让腐败有可乘之机。

清廉传家,常吹家庭“廉洁风”。“身廉一世清,家和万事兴”。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形成“父母教育子女,妻子提醒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廉政氛围,督促家庭成员思廉、明志、养德、敬业,让清廉的家风源远流长、代代相传。

创清廉家庭,人人有责。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做好参与者、监督者,以德治家、以廉润家、以情暖家,筑起反腐防腐和倡廉促廉的家庭防线,为建设清廉xx贡献家庭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家庭助廉倡议书 篇二

重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及家属: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廉洁是社会廉洁的基石。为进一步倡导廉洁家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廉洁齐家的家庭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我们代表重庆市直机关“最美家庭”向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家庭发出倡议:

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让我们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市妇联发出的“树廉洁家风建文明家庭”的号召:

一、弘扬勤俭促廉传统,树立廉洁家风。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树立“以德立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的良好家风,从自身做起,教育子女自强自立,告诫亲属自尊自爱,共同营造崇廉戒奢的家庭环境。

二、把好家庭廉洁关口,争做廉洁楷模。要牢固树立家庭助廉意识,家庭成员之间要常吹枕边“廉政风”,念好家庭“廉政经”,管好家庭“廉政账”,争做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的廉内助。在利益财富前,清心淡定,在家庭生活中,相敬如宾。

三、营造家庭廉洁氛围,争当文明家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家庭美德,树立奋发有为的工作观、孝亲和谐的家庭观和俭朴健康的生活观,构建积极、乐观、向上的家庭文化,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廉洁家庭建设,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共同筑起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清正廉洁促家和。党员干部家属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倡廉助廉尚廉,扶助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本职岗位上敬业奉献,争做勤廉兼优的典范,为重庆五大功能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0xx年4月20日

家庭助廉倡议书 篇三

干警家属同志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筑牢家庭助廉“港湾”的堤防,创造廉洁和谐的家庭,马村区人民法院向全院干警家庭发出家庭助廉倡议:

一、深刻认识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重要性。廉洁自律不仅是对干警自身的要求,也是干警家庭应尽的义务。古人云:“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子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自身能不能经受住考验,做到拒腐不沾,廉洁自律,除了靠自身过硬的素质修养外,家庭成员的影响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家人要珍惜亲人的前程和荣誉,要尽好责任,拒腐蚀、守清廉、常提醒。

二、树立家庭助廉的意识。干警家属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主体,因此,只有广大干警家庭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其特殊作用,才能有效地对干警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希望每一个家庭成员从监督自己身边的人做起,从每个家庭成员做起,倡导廉政之风,经常提醒家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引导家庭成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家庭成员的相互监督激励,父母的言传身教和良好的家教家风,培养青少年树立廉洁奉公的意识和清正廉洁品质,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廉洁的家庭环境。

三、要做到严于律已。家庭成员一定要严于律已,坚持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做到: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份之礼,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干警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洁身自好,拒腐不沾,用实际行动把好家门。

四、尽职尽责,当好家庭“监督员”。对家庭成员负责,当发现家人有违法违纪苗头和倾向时,要及时敲敲警钟,及时制止,防微杜渐,督促家人遵纪守法。

五、发扬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时代新风。助人为乐,奉献社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移风易俗,新事新办;戒贪戒赌,树立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环境。

常言说得好:风正民心顺,家和万事兴。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筑牢领导干警及法官家属反腐倡廉的家庭道德防线,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提高责任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清正廉洁的家庭环境,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堤防。

关于家庭廉内助心得体会 篇四

保险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险金额为20__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20__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__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无论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退保和满期给付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险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险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按《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逾期领取的,保险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退保时,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

(一)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险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给付金=保险投资金+保险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

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家庭助廉倡议书 篇五

全院干警及家属:

您们好!

“家风优则民风优,民风清则社风清”。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是每一位干警拒腐防变的坚定后方,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家庭在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开展全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之际,我们特向全体干警及家属发出“风华百年廉心永驻”倡议:

一要吹好“廉洁风”。与配偶、家庭成员共读一本廉政好书,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常修为官之德、常戒非分之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提醒干警心有戒尺,把握分寸,守住底线。积极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构建乐观向上、富有活力的家庭文化。用满满的亲情支持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争做勤政廉洁的好领导、好党员、好干部。

二要敲好“廉政鼓”。“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干警家属要常敲廉政鼓,形成“父母教育子女,妻子提醒丈夫,丈夫勉励妻子”的廉政氛围。督促家庭成员思廉、明志、养德、敬业。要积极管好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时刻提醒干警不失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廉洁自律,为干警堂堂正正做人、忠诚干净担当提供坚实后盾。

三要当好“廉内助”。勤俭持家,不慕奢华,牢固树立廉洁是一种幸福、一种安全的意识和理念。严格督促干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插手干警工作,不利用干警名义办私事、谋私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当好家庭建设的参谋助手,不打听过问案件,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违规参股借贷,不充当“司法掮客”。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一旦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劝其主动交代、悬崖勒马。

四要算好“廉洁账”。倡议每一名干警家属,与干警互勉互励,经常算好七笔“廉洁账”:算好“政治账”,把握大方向;算好“经济账”,充实且安康;算好“名誉账”,留得清名扬;算好“家庭账”,幸福又吉祥;算好“亲情账”,情谊久远长;算好“自由账”,天高任你翔;算好“健康账”,身心俱舒畅。通过算账,使干警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要育好“廉娃娃”。要积极做好子女工作,以身作则、以德育家、以廉保家、以廉持家,努力营造良好的。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强化廉洁教育,勤为后代灌输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的廉洁修身思想。积极引导后代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亲人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求非法利益,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教育后代自立自强。

古人云:“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希望全体干警及家属积极行动起来,常吹家庭“廉洁风”,勤算家庭“廉洁账”,以廉养家、以情暖家,筑牢家庭防腐拒变的坚固长堤,把家庭建成温馨、廉洁、幸福的港湾,共创美好生活。

最后,真诚祝愿全院干警及家属健康、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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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精优范文为大家整理的5篇家庭助廉承诺书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家庭助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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