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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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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里是www.jingyou.net细致的小编给大伙儿找到的12篇化验室管理制度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一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二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

3.不准无故压样,拖延化验时间。

4.分析样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化验主管汇报。

5.分析样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进出厂样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验员分析。

7.进出厂固体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生产固体样品保留一个月。

8.每槽新液留样,保留三天,其它水样分析数据不正常时,必需留样。

9.化验结果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单位。

10.抄写化验单字迹工整、规范,不准任意涂改化验单,一律由化验主管审核。

11.对外不准泄露化验数据。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三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 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 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化验人员要在化验记录上记录整个化验过程,并按此记录出具化验结果报告单,所有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工整。

3)化验人员必须在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4)对化验记录和化验结果报告单要求及时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器皿、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使用过程中及使用完毕后,要摆放整齐,试剂瓶上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保管。

3)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化验室管理人员。

4)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按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严禁使用未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和自校。

三、化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成分发生变化。

2)在化验过程中,样品由化验人员保管,化验人员要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化验结束。

3)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

4)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四、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员每天要清扫化验室,保持化验室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清洁。

2)化验用的。样品要摆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化验员工作时劳保必须穿戴齐全。

4)严禁个人物品乱存乱放,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5)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第二条

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总经理。

第三条

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混乱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第四条

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对化学试剂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在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5)化验室要整洁明亮,无闲置物,室内要保持密封、清洁、干燥、防尘。

6)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化验室。

7)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七

一、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二、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六、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八、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九、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十一、化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知识。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八

一、实验室基础设施

1、有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80m2(不包括辅助性设施,如库房等)。实验台等设施应符合要求。

2、实验室布局合理,应具有分析室、仪器室、样品室、药品库等。有单独的加热、消化场所。

3、水、电及其他必要的能源设施齐全。具有防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

4、实验室采光良好,具有通风设施。周围没有震动、噪音、粉尘、磁物等不良因素影响。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

1、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人事任命文件。

2、实验室应配备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一般情况,由主管行政领导任主任,副主任由土肥站站长兼任,并有明确分工。

3、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技术知识,掌握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小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

4、有组织机构框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分工。

5、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测人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检测员证》。检测人员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得低于20%。(一级土肥实验室至少有3名以上检测人员,二级土肥实验室至少有2名以上检测人员)

6、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仪器使用与管理,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及管理。

7、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8、建立技术人员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工作简历、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培训证书等。

三、仪器设备

1、配备与所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其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2、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校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证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3、仪器设备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置于操作台附近,便于参照使用。每次使用都应记录,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记载仪器运行情况;每次维修都要有记录。

4、精密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应单独放置,避免其他干扰。仪器室,应有避光、控温、防湿措施。

5、仪器设备设专人管理,并能定期检查、保养。

6、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每台(件)仪器应单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定货合同、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检定证书等相关内容。

7、检测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原理、注意事项。使用原子吸收、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酸度计、天平等仪器,须经考核合格,持有《仪器使用上岗证》。

四、检测工作

1、所承担检测项目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必须收集齐全。并有专人管理,负责标准、技术规范的收集和更新。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定检测工作流程,使检测工作和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方法。(若采用非标准的方法,必须经严格的审批)

4、原始记录必须有一定的格式,并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检测项目、执行标准、所用仪器设备、实验条件、检测数据、计算公式、检测日期、检测人、审核人等。

5、检测结果须形成检验报告,有一定的格式,并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送样(或受检)单位、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验性质、送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数据及结论、检验报告发出日期、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检验专用章及公章等。

6、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应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一般为五年。

五、规章制度

1、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样品管理人员等。

2、管理制度,包括: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原始记录管理,

3、检验报告管理,试剂及检测用品管理,标准物质管理,标准溶液管理,实验用水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管理等。

4、工作制度,包括:产品抽样制度,样品检验及复验制度,保密制度,质量申述制度,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三废处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的制订、修改和检查制度等。

六、《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是检测单位的灵魂所在,其全面、系统的反映了一个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检测能力、检测范围,是检测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是工作人员的行为指南。因此,必须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其编写原则和内容如下:

1、编写原则,必须体现公正性、先进性、科学性,力求全面准确,覆盖面广,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2、编写内容,

⑴单位名称、性质、服务宗旨,工作人员一览表,质量方针、目标,第三方公正性声明,质量保证措施;

⑵承担的检测项目、执行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框图,检测流程图;

⑶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名称、型号、精度、用途、使用人、保管人),仪器检定周期表;

⑷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⑸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其他工作用表格格式;

⑹其他相关内容。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保证样品的准确性,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为检测工作的准确性提供基础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检测样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

采样人员负责对样品的采样、管理、发放、回收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采样方法、数量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工采样应先将采样容器用水样反复冲洗三次以上)。

4.2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写标签,如实填写采集现场记录单。

4.3委托样品必需填写委托人,经运营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受理检测工作。

4.4样品容器应清洁干净,容器材质要符合检测分析要求。

4.5需现场处理(如加浓硫酸固定)的样品,采样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6样品应妥善运输,专人在限定时间送到实验室,防止因碰撞而导致损失或粘污;水样如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储存或处置,则应对这些条件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

4.7样品分发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验收登记,专柜存放,填写样品流转单后移交检测室检测。

4.8需保存样品,应按检测分析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4.9接收化验水样时,应记录其状态,并标识,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水样的识别不发生混淆。

4.9异常现象样品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留样,逾期方可处理。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十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管理人员建立事故、保养、检修记录等,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并及时归档。

八、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九、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十一

1保持清洁、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

2所有工作场地、地面、办公桌、门窗、玻璃、内墙、药品架、仪器、药品瓶等必须干净、无灰尘、水迹、污物,通道保持畅通,地面无杂物

3办公文具统一摆放,资料夹统一存放在资料柜中;个人用具应整齐集中放置

4资料文件统一保管,非技术部人员未经批准禁止查阅

5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8上班时着装整洁,正确配戴厂牌,精神饱满,遵纪守法,互助互学,工作认真负责,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操作,数据真实准确

9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吸烟等,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

10上班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下班前10分钟做好相应的5s工作

11实验室内各自操作台及办公桌每天清理,保持干净,地面清洁每天由专人负责,每星期五下午4:00开始做全面的5s工作

12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十二

1.化验药品通常是易腐蚀、有毒、易燃、易爆炸的危险品,因此要专人保管,并建立台帐。

2.化验室主任根据试剂保管员反映情况,有计划定量采购。

3.药品入库后,应根据药品的毒性、易腐蚀、易燃、易爆炸的特性分类存放。

4.化验员根据分析元素的类别,领取相应的化学试剂。对配制好的案头试剂,严格按要求填写名称、浓度、配制日期。

5.所有试剂的标签或商标,都应妥善保护好,脱落的标识应及时贴上。确因无法辨认的试剂不可随便乱扔,可通过定性检测降低使用级别。

6.化验药品不得带出化验室,改作其他用途。

7.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处理,使用过的剧毒品应使其无害化之后才能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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