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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申请书 合同续签申请书范文(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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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续签合同申请书为了让您对于续签合同申请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精优范文给大家分享了6篇合同续签申请书范文,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xxxx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动用工,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医院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医院依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职工依据劳动合同履行责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学习、培训、休息的权利和义务,有参加医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四条医院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医院应当如实告知职工。

医院在招聘用职工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被聘用者应如实说明和提供。由于劳动者自己提供给医院的所在具体地址等资料不详或者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本人不愿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新招聘职工,经考核合格,被医院正式录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除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内容外,医院与职工可以协商约定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约定的其他事项主要是:

第十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医院应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

1、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职工提出的,则不作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规定。

十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后哺乳一年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二十一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劳动部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凡进入医疗期的职工,必须与医院签订医疗期协议。如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

第二十二条医院为职工出资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应与该职工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医院提供的培训费用。医院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医院与职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职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就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设定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医院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退休(职)、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则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二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与甲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书都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

2、甲方将根据岗位和乙方的需要,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并与乙方订立协议,同时约定服务期及乙方违反约定服务期应承担的违约金。

3、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同时要与医院签订保密协议。

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予以岗位变动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其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由医院与其所在工作单位一方签订外派、外借工作协议,协议由本医院人力资源部保存。

6、乙方离职时,应归还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领用的物品、交接有关工作和业务资料并结清所有债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

1、所有职工第一次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期限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目的招聘(用)人员,可以签订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医院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医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与医院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对初次就业、再次就业或改变劳动岗位(工种)的职工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执行。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试用期内不符合医院录用条件的:如伪造学历、证书、简历;隐藏病史或受伤经历;未达到工作目标或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提供劳动义务的;试用期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等,医院则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考虑到每月要对职工考核、计税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

第十二条医院人事部门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建立职工名册、档案备查。职工应如实的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资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和终止的办理:

医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条件出现时的前一个月内,由医院人事部门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职工:

1、如医院与员工双方都有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由本人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医院领导签署意见,同时经过考核,本人能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续签劳动合同条件和工作需要,报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医院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2、如本人不愿意与医院续签劳动合同的,则职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书面告知医院,待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3、如医院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由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告知职工,待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4、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妥以后,医院以发文的形式,正式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5、医院人事部门开具失业证明,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证明交给本人,并在十五天内将其档案转到xx市(或xx区)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条医院在不降低各项待遇的前提下,职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先提交给所在工作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医院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收到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试用期二天日)内发出《对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复》,就职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由医院提出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职工在收到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的五日内应对医院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回复,同时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与职工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门通知职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并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外),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医院应支付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1、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职工提出的,则不作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条规定。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产后哺乳一年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

第二十一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劳动部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凡进入医疗期的职工,必须与医院签订医疗期协议。如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不能终止其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

第二十二条医院为职工出资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应与该职工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医院提供的培训费用。医院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按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医院与职工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职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就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设定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工,医院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退休(职)、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则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二

14.1

14.1.1 定义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汽车指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所确定的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轿车、客车、货车等,具体品牌由各地一级分行根据市场需求及银企关系向总行推荐确认。 汽车特约经销商由二级分行根据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经一级分行确认后与经办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附件2-14-1)。

14.1.2 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自然人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

14.1.3 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然人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易于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4)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其中应要求其提供合法财产设定质押或抵押,或由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行不接受非本地户口的自然人以其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2. 法人 (1)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3)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 (4)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14.1.4 额度

1. 借款人以可以质押的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的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 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 80%。保险公司提供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可视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由当地一级分行事先审定。 2.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 3.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60%。

14.1.5 期限 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 年,最长不超过5 年。 法人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3 年),自然人最长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营运、汽车租赁、客货运输等经营用途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含两年)。不同品牌的车辆其最长贷款期限不同,具体期限由总行在下达经营车辆品牌的通知中规定。

14.1.6 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遇利率调整,在每年1 月1 日调整为新的贷款利率。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执行同样利率标准。对中小企业的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可按中小企业利率浮动标准上浮。

14.2 操作程序按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规定,一般包括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五个阶段。

14.2.1 受理

14.2.1.1 受理部门和人员

各经办行的信贷经营部门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的受理部门,信贷经营部门指定经办人员进行受理。

14.2.1.2 受理程序

1. 提供咨询。经办人员应热情主动接待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向借款人介绍汽车消费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保险(包括分期还款保证保险)、还款方式、违约处理、办理程序及借款人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等,解释汽车消费贷款的有关规定,明确告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进行资信调查时给予协助。 2. 资格、条件初审。经办人员在初步受理借款意向后,对借款人进行初审,若借款人符合贷款范围和贷款条件的,可就借款金额、期限和借款方式进行磋商。协商一致后应要求借款人将购车首期款足额存入本行。对不符合贷款范围或贷款条件的,拒绝提供贷款,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 接受申请。借款人填写《消费贷款申请书》,向经办行正式提出借款申请,经办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如下材料: (1)自然人: ①《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个人)》(附件2-14-2);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或派出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应当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关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出租车营运证等; ④与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⑤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以家庭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的,应由配偶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对于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 ⑥购车首期存款证明; ⑦其他材料。 (2)法人 ①《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附件2-14-3);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贷款证(卡); 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个年度的 财务报告及上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⑤与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⑥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对于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 ⑦购车首期存款证明; ⑧其他材料。 从借款人提出申请到经办行正式受理的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

14.2.2 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和对借款人的品行、信誉、偿债能力、担保手段落实情况等进行的调查和评估。

14.2.2.1 调查部门和人员

各经办行的信贷经营部门为汽车消费贷款的主要调查部门,由信贷经营部门指定的信贷员进行调查。

14.2.2.2 调查内容

贷款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内容包括: 1. 自然人: (1)核实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2)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原件是否真实有效,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材料之间是否一致; (3)核实借款人的资信及收入状况,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能力; (4)核实抵押物或质物所有权是否属于抵押人或出质人,是否已设定抵押及其他情况; (5)申请书所列其他事项是否真实。 2. 法人:参照流动资金贷款操作管理办法。

14.2.2.3 形成贷款意见或调查审批报告 1. 经办人员调查后,对拟提供贷款的,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事项。在确定担保方式时,应注意: (1)应尽量选择有利的担保方式。在有多种担保方式的情况下,应对每种方式的安全性、可实现性、实现成本、充足性等做出综合评价,首先应选择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易于变现的有价证券质押,其次考虑银行保证或保险公司分期付款保证保险,最后考虑其他担保方式。 (2)在同时采取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的情况下,由于《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应在保证合同或分期付款保证保险条款中约定保证人对全部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3)对可以转让且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出租汽车营运权(出租汽车营运指标)可以设定质押担保。但出租汽车营运权经济价值较低或不可转让或出租汽车运营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的,经办行不得接受以出租汽车营运权设定的质押担保。 2. 对于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直接在《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个人)》(附件2-14-4)上提出贷款意见;对于借款人为法人的,撰写调查审批报告(法人),具体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3. 经办人员提出贷款意见或撰写好调查审批报告后,连同借款人申请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对拟同意贷款的,信贷经营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信贷审批部门。 经办人员对上述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不同意提供贷款的,经办人员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贷前调查一般应控制在5 个工作日内。

14.2.2.4 保险审查

对于拟投保保险公司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后应当向借款人提供保险公司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还款保证保险所需材料清单,并要求借款人将清单所列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审查,以便保险公司确认是否接受其投保。

14.2.3 审批

1. 合规性审查。

经审查发现信贷经营部门送交的各种材料如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规定,信贷审批部门有权要求其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贷款审查后,对拟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查部门结合信贷规模、资金情况,在审查报告中提出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等要素的倾向性意见,签署姓名、日期后,将贷款调查审批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送交经办行有权审批人。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信贷审批部门将材料返还经办人员,由其退还借款申请人。 2. 审批。审批材料主要包括: (1) 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或调查审批报告; (2)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资料清单所列材料。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审批表或审批报告及相关材料返回信贷管理部门。 经审批不同意贷款的,将申请材料及时退还借款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审查和审批时间一般控制在3 个工作日之内。

14.2.4 发放

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附件2-14-5)和担保合同、抵(质)押登记、保险、贷款支用等手续。

14.2.4.1 签订合同及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1. 签订合同。借款和担保合同的填写、签章及其他具体要求请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2 的有关规定。 借款人为出租汽车公司并以所购车辆作抵押的,应当限制其在借款期间将所购车辆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个人,以防产生纠纷。 经办行在同借款人签定借款和抵押合同时,应当要求借款人预填汽车消费贷款转存凭证,法人借款人预填转帐支票,用于贷款的支用。同时应当要求借款人将购车首期款转入经销商帐户。 借款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信贷部门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来源:文秘站 )费贷款通知书》(附件2-14-6),经办行应当督促经销商协助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购车发票、行车证复印件及各种缴费凭证交给经办行。 2. 登记。对于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的,经办行在收到购车发票后,与借款人共同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如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未开办车辆抵押登记业务,经办行不得接受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 对于以可转让出租汽车营运权设定的,应及时向出租汽车营运管理部门登记。 以其他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登记办法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有关抵押、质押登记的内容。 3. 保险。对于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的,经办行应当要求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在保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为保障保险期限不中断,经办行可要求保险公司收取一定金额的续保押金。 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经办行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开立专门的赔款帐户,抵押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赔付的所有款项进入该帐户,由经办行根据借款人还款实际情况决定赔付款项的用途(偿 还贷款本息或支付给借款人)。 如保险公司同意投保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及时投保分期还款保证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 以其他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保险办法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3.3.10 关于抵押物、质物保险有关内容。 4.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4.2.4.2 提款

1. 前提条件。抵押(质)物已办理登记和保险,质物、权利凭证、购车发票和保单已移交经办行保管。 2. 贷款支用。前提条件落实后,经办人员通知信贷部门签发《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式3 联,同时通知借款人办理提款手续。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联送会计部门作记帐凭证的附件,一联留信贷部门归档,一联送借款人,作为通知放款的依据。 提款有两种方式: (1)法人采取直接支用方式。根据其预先填制的贷转存凭证和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所借款项直接转入其在经办行的存款帐户; (2)自然人采取专项支用方式。根据其预先填制的贷转存凭证和借款合同约定,委托经办行按约定时间,将借款一次转入特约汽车经销商结算帐户中。 提款时,借款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五联交信贷经营部门,信贷经营部门签章后,由借款人交会计部门记帐。 会计部门凭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为借款人开立贷款户,通过借款人送交的贷款转存凭证,直接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存款帐户或特约汽车经销商结算帐户。 贷款转帐凭证记帐后,两联会计部门留存,一联交借款人,一联交汽车商作收帐通知,一联交信贷经营部门作台帐登记的依据。 3. 台帐登记。贷款出帐后,信贷经营部门及时登记汽车消费贷款台帐。

14.2.5 检查

14.2.5.1 检查时限

贷款发放后,对法人借款人每季至少检查1 次;对自然人借款人侧重于还本付息监控,对连续两期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应在第三期重点检查。

14.2.5.2 检查内容

1. 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 借款人资格和偿债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 贷款抵(质)押物的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4. 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与保证能力的变化情况。

14.2.5.3 检查结果处理

在检查中如发现下述现象,信贷人员应认定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 未经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利拆迁、出租、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质押; 3. 拒绝或阻挠经办行对贷款使用的监督检查; 4. 提供的文件、材料不真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5. 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经办行权益的合同和协议的; 6. 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质权的实现,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的保证或新的抵(质)押; 7.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已签订的借款合同。 经办人员发现上述违约现象时,应向信贷主管汇报,在征得领导的同意下,按合同约定,根据违约性质、金额、程度,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处理: 1. 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收回部分或全部已贷款项; 3. 处以罚息; 4. 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5. 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或以兑现质物所得价款清偿贷款; 6. 追索保证人连带保证责任。对于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还款保证险的,经办行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4.2.6 回收

14.2.6.1 正常回收

贷款偿还采取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金,按季支付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本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 利息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按借款合同约定,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在每次还款截止日期前,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还款凭证》一式4 联,到会计柜台办理还款手续;会计柜台也可依据借款合同约定,从其存款帐户中直接按月(季) 扣还贷款本息。还款凭证记帐后,两联会计部门留存,一联交借款人,一联交信贷部门归档。

14.2.6.2 提前回收 1. 借款人主动提前全部还款。经经办行同意,借款人可主动提前全部还款。经办人员要求其应在准备还款的1 个月前,向经办行送交《中国建设银行提前还款申请书》,申请提前还款。 2. 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按合同约定,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办行应要求客户提前归还贷款: (1)拒绝接受经办行贷后检查的; (2)提供的文件、材料不真实,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3)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质权的实现,而借款人不按要求落实新的保证或新的抵(质)押; (4)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已签订的借款合同的。

14.2.6.3 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会计部门办理贷款销户手续。信贷经营部门及时办理登记台帐。并按规定将执管的抵押或质押权利证明退还抵押人或质押人,请其到原抵押物登记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14.2.7 不良贷款管理

借款人当月未按合同规定日期、金额还款的,经办人员在还款截止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催还逾期贷款/欠息通知书》,同时抄送贷款担保人,并取得回执。会计部门于还款截止日次日将当月应还款金额转入逾期贷款帐户。催还逾期贷款通知书及回执由信贷部门归档。 借款人连续3 期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该借款人全部未还贷款应认定为不良贷款。 借款人连续两次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数额还款的,由信贷经营部门牵头,按合同约定,对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通过依法处分抵押或质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对以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偿全部贷款本息。

14.2.8 资料管理

贷款资料包括:借款人申请材料、调查审批表、各类会计凭证、通知书等,贷款资料管理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档案管理》。

附件 2-14-1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消费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经友好协商,就汽车消费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 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销售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帐户,营销资金通过甲方 结算。

三、对同意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

四、乙方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后,应当协同借款人办理缴纳车辆购臵附加费、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1 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14-2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自然人) 申请人姓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性 别 联系 电话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婚姻状况 现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邮 政编码 拟购汽车 情况 售 车单 位 名称 品 牌 车牌号码 汽车 型号 底 盘 号 购 车总 金额 万元 汽车 颜色 发动机号 存款情况 存 款帐号 存款 金额 存款日期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 款期限 贷款占购车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 及 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元 每月还款额占收入比例 % 易变现资产 元 每月可归还借款 元 抵押方式 抵 押 物品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价文件 质押方式 质 物 名称 质物价值 第三方保证 保 证 单位名称 保证金额 元 借款申请人申明: 申请人申明:以上信息完全属实。无论银行是否贷款,银行都将保留此贷款申请书,本人同意:银行可以审查本人的收入、财产状况及就业经历。 签名: 年 月 日 借款人 配偶意见: 配偶意见:本人是借款人 的配偶,同意借款人向你行申请贷款。本人同意用本申请书所列的抵押物(质物)抵押(质押)。 借款人配偶签名: 年 月 日

注:1。易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金银制品等。 2.售车单位指从事汽车买卖的经销商。 3.车牌号码、底盘号、发动机号由经办行填写。 附件2-14-3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 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资产负债率 法定地址 信用等级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拟购车情况 品 牌 型 号 购车总金额 元 售车单位名称 在本行存 款帐号 贷款金额、期限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月 贷款占购车价款比例 担保方式 抵(质)押物 名称 抵(质)押物 价值 元 保证人名称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通讯地址 保证人联系电话 借款申请人 申明: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银行无论是否贷款,都可以保留此申请书。本单位同意,银行可以为贷款之目的审查本单位资信及其他情况。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4-4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个人)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婚 姻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存 款 帐号 家庭月收入 联 系 电话 售车单位 品 牌 型号 保险公司 贷款金额 利率 期限 每期还款 担保 方式 抵押:汽车 房产 土地使用权 其他(注明 ) 质押:存单或国债 出租汽车营运指标 其他(注明 ) 保证:银行 保险公司还款保证险 其他(注明 ) 保证方式调查评价意见: 经办人意见: 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意见: 审批人意见: 附件2-14-5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购车客户 欲利用我行汽车消费贷款购买 牌 型汽车 辆。 经审查,符合我行贷款条件,同意向其发放汽车消费贷款 元(大写),请贵公司协同购车客户办理汽车牌照等手续,并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该客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我行,逾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行 一九九 年 月 日

附件2-14-6

合同编号: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借款合同由当事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经协商一致签署,双方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用于向 ____ (经销商)购买____牌汽车。

第四条 贷款支用 贷款支用是指将贷款从贷款帐户划到甲方指定的存款帐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支用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在有效支用期内,甲方协助乙方落实担保手续后,应当一次性支用借款。甲方支用借款采取_____(直接支用/专项支用)方式,乙方将借款直接转入______(甲方/经销商)在乙方处开立的存款户内。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在有效支用期内未落实担保手续,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未支用的借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借款期长于一年的,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于下1 年年初,根据当时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确定下1 年的借款利率。借款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的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甲方采用月均还款法。经计算,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金__________ 元,还款日为每月__日至__日,最后一期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月付息,甲方应在每一付息日(每月20 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偿还的贷款部分视为逾期贷款。 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当提前 30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已计收的利息不随期限、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要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四)本合同项下当事人变更住址(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应当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五)甲方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甲方的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八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甲方应当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 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 抵押方式担保; 3. 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需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乙方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九条 甲、 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计收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任何帐户直接扣收。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本息。 (四)甲方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用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依法处臵抵押物或质物: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一)、(二)、(三)、(四)款约定;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三)、(四)款约定; 3.甲方收入或经营状况明显恶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程序,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设有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的借款合同,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甲方又无法落实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时;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 (五)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息万分之__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__年x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我于20__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

转眼三年多过去了,我一直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也很珍惜同事之间的友谊。但是现在,由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下定决心,准备离开公司。可能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让我在工作上更进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学识水平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平台,我需要再次到学校寻求深造。

总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状况来看,现在离职,目前对我和公司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比较的好的机会。

希望公司领导能都仔细考虑我的申请并同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辞职申请书模板二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学校招生就业办的YJBYS.我与集团学校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到2014年3月30日止。因本人现另有发展目标,所以向学校领导提出辞职申请。本期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学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去追求。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我于XX年8月到我校就读于汽车和摩托车维修与装配专业。XX年6月至8月留校实习。XX年9月至今一直就职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等工作。8个年头过去了,我从一个两年制的技校生成长为一个能够为母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我深感荣幸。我非常感谢学校给我这个锻炼的舞台,感谢学校领导一直以来对我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指导。更令我感激的是那些与我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的同事们。如今,在学校需要我的时候,我做出了离开集体的决定。这也许是我太自私,也许是我的损失。但我将无法改变我已做出的决定。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深深地歉意。

汽运技校是我成功的跳板,成才的摇篮,也是我人生的起点。一路走来太平顺,但我追求的是多元化的人生道路。我渴望崎岖,渴望刺激,渴望成功!今天,我以学校为荣。将来,但愿学校以我为荣!希望学校领导给我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最后,我衷心祝愿柳州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的教育事业更上一层楼!越办越有特色!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四

名称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应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学院系(部、处、室、馆、科)(下称甲方),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岗位从事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人才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陕西教育学院优秀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陕西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五

名称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应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陕西教育学院系(部、处、室、馆、科)(下称甲方),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岗位从事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人才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陕西教育学院优秀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3、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陕西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六

“丢失客户”引不满,合同到期未续签

时光回放到2009年春节,即将职专毕业的谷玉回辽西老家过年期间,经当地媒体得知蓝天家政服务公司招聘职员,给出的工资待遇好。谷玉经连续三轮应聘,成功被该公司聘用为客户联络部职员,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当年6月初,谷玉一走出校门就立即来到蓝天公司报到,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即自2009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9日。所谓联络部就是寻找、联系客源,以不断扩大客户群来发展公司业务,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谷玉不仅年轻、形象好,而且通过在某机关工作的父亲之关系,很快打通了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客户源。为此,谷玉的提成奖金月月都排在第一位。为这,一年合同期满时,公司当即主动与谷玉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也由原来的2300元提高至2600元。加上每月实际提成奖金,谷玉每月工资都在3200多元。

2013年年初,伴随辽西家政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家政服务行业竞争渐渐激烈起来。按常规,每年春天是各机关雇佣家政、清理卫生的旺季,可不知何原因,蓝天公司的客户源非但没有增加,几家老客户也不再与蓝天公司联系业务。此间,已经结婚2年一直未怀孕的谷玉因忙着四处求医,工作自然受到些影响。此间,有员工向公司反映说,不止一次看到谷玉进出某家政公司。不明情况的公司经理怀疑谷玉吃里爬外,另挣外快。为此,谷玉的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未再与她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因公司效益不佳,2013年年初以来一直未涨工资,谷玉也不想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寻找机会跳槽。可之后的一年时间里,谷玉也未找到如意工作。

防止T工“吃闲饭”,未续合同随时解除

2014年12月,谷玉怀孕不足2个月时,因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医生建议她停止工作保胎,并为她出具了休息半月的假条。2014年12月5日,谷玉向公司请假得到批准后在家休息。12月17日,就在谷玉准备到公司上班的前一天,公司人力部负责人张先生打来电话,通知谷玉说,公司已经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谷玉假期满后到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公司还通过电子邮件向谷玉发来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书。一夜未睡好觉的谷玉翌日早早赶到公司,提出自己的情况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自己在孕期,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擅自解除是无效的。而且对于未续签合同,自己没有过错,公司应承担双倍工资赔偿。公司则认为,在谷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且双方的劳动合同早在2013年6月已到期,未续签后,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申请仲裁,一纸合同定输赢

对公司的说法,谷玉当然不能接受,但考虑到自己也早就不想在公司工作,谷玉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必须按法律规定给予自己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被公司拒绝后,谷玉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仲裁院。谷玉的三项诉求是: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按5年工龄之5个月工资的双倍标准);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差额工资35200元(11个月的本人工资);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200元。

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提供了一份2013年6月双方续签的劳动合同,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以此证明双方已续签了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已满,公司不再续签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该公司还提出,因申请人在公司“丢失客户”一事上存在过错,即便申请人在孕期,公司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不给付经济补偿金。谷玉提出双方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的2013年6月,之后双方从未再次续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提供的这份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劳动合同是假的,上面的“谷玉”二字并非自己亲笔所签。至于公司“丢失客户”,与申请人无关,申请人不存在任何过错。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给付违法解除合同之经济补偿金。

仲裁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虽然提出被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上的乙方签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对申请人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被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人对“丢失客户”存在过错,因被申请人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且双方在最后一次续签合同于2014年6月10日到期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申请人在孕期,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双倍经济补偿金。又因双方系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之程序,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予支持。据此,仲裁院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申请。

申请鉴定见真伪,造假败诉罚款

对于如此仲裁结果,谷玉当然不能接受。遂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谷玉在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了《笔迹鉴定申请书》,提出被告蓝天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签署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的劳动合同上的签名是被告伪造的,不是申请人谷玉所签之鉴定申请。并向法院陈述,之所以在仲裁阶段没有申请鉴定,主要是原告认为,以现有的材料足以看出被告伪造原告签名的行为;加上原告怀孕后身体不好,一直在就医,无精力办理此事。法院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最终确定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予以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为:该劳动合同“谷玉”签名不是谷玉本人所签。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家政公司认为,未续签劳动合同不同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给付双倍差额工资。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见,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仍存在,用人单位无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家政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书上的签名非原告谷玉本人所签,对该劳动合同书不予采信,对家政公司请求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不予支持。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家政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丢失客户”是原告本人原因造成,故对家政公司请求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给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一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仅规定了3种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本案系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一个月通知之情形,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家政公司支付谷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计67200元。

同时,由于蓝天家政服务公司伪造证据,严重干扰、妨碍仲裁院、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为了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法院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

点 评

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上面的6篇合同续签申请书范文是由精优范文精心整理的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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