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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申请书 申请合同续签申请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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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精优范文分享了4篇申请合同续签申请书,希望对于您更好的写作续签合同申请书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申请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一

单位**:

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1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

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此致

敬礼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二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管理,并已进行了求职登记的待业人员中申请出国或已经批准出国的原城镇待业人员。

第三条  街道(镇)劳动部门负责为申请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出具身份证明信;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公证证明材料。

经批准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其人事档案仍由街道(镇)劳动部门管理;回国后,申请就业的,由街道(镇)劳动部门为其办理求职登记及就业手续。

第四条  城镇待业人员申请涉外、涉港、澳、台民事公证时,街道(镇)劳动部门应根据其档案所记载的内容和近期域外亲属来信,为其出具出生、结婚、离婚、未婚、学历、经历、国内亲属关系和域外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材料。

第五条  凡申请办理出国证明手续的城镇待业人员,须在办理求职登记满一个月后,方予办理待业人员身份证明信和有关公证证明材料。

第六条  申请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在办理公证证明材料时,应与街道(镇)劳动部门签订《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出国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合同文本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

第七条  街道(镇)劳动部门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对申请出国或已批准出国的待业人员,收取办理公证证明的手续费和档案保管费。

第八条  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出国人员仍未回国的,须由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直系亲属在期满后一个月内,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到街道(镇)劳动部门为其办理《委托亲属续订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

本规定前已经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的保存和管理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于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街道(镇)劳动部门应另册管理,其在出国期间不作为街道(镇)社会劳动力管理对象。

第十条  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出国证明手续的原待业人员在国外期间,需委托国内亲属办理有关公证时,街道(镇)劳动部门应按照规定的出具公证证明材料的范围,以档案内容为准,如实开具公证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对于已经出国而未委托亲属签订或续订存档合同书的城镇待业人员中的出国人员,回国时,须补交档案保管费后,街道(镇)劳动部门才能予以办理求职登记及就业手续。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根据《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申请办理出国手续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街道(镇)劳动科(以下简称甲方),和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就乙方出国以后的人事档案保存问题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存人事档案。

二、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存档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回国,可以办理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手续。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乙方未能出国,亦可提前解除。

五、甲方责任:

1.负责保存管理[www.jingyou.net]乙方档案;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有关公证证明材料;

3.本合同期期未满,乙方提前回国,甲方应在审验乙方“户口簿”和“护照”后,扣除实际存档月份,退还其余存档保管费。

4.甲方对申请出国而未能正式出国的乙方,合同执行一年以后,审验乙方“户口簿”,退还全部保管费。

六、乙方责任:

1.合同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交付甲方管理费每月1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交清合同期间的全部费用。

2.合同期满,如乙方仍未回国,应委托在京的直系亲属在期满一个月内与存档部门续订合同,并缴纳档案保管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入乙方人事档案中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期满,乙方自愿委托在京直系亲属    同志

与甲方续订存档合同书。

乙方(签字)

在京直系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在京直系亲属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亲属续订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

根据《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申请办理出国手续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街道(镇)劳动科(以下简称甲方)与已出国的  同志委托人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续订保存人事档案合同,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的其它条款按照原合同文本的条款执行。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三

您们好!

我叫xx,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四

“丢失客户”引不满,合同到期未续签

时光回放到2009年春节,即将职专毕业的谷玉回辽西老家过年期间,经当地媒体得知蓝天家政服务公司招聘职员,给出的工资待遇好。谷玉经连续三轮应聘,成功被该公司聘用为客户联络部职员,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当年6月初,谷玉一走出校门就立即来到蓝天公司报到,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即自2009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9日。所谓联络部就是寻找、联系客源,以不断扩大客户群来发展公司业务,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谷玉不仅年轻、形象好,而且通过在某机关工作的父亲之关系,很快打通了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客户源。为此,谷玉的提成奖金月月都排在第一位。为这,一年合同期满时,公司当即主动与谷玉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也由原来的2300元提高至2600元。加上每月实际提成奖金,谷玉每月工资都在3200多元。

2013年年初,伴随辽西家政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家政服务行业竞争渐渐激烈起来。按常规,每年春天是各机关雇佣家政、清理卫生的旺季,可不知何原因,蓝天公司的客户源非但没有增加,几家老客户也不再与蓝天公司联系业务。此间,已经结婚2年一直未怀孕的谷玉因忙着四处求医,工作自然受到些影响。此间,有员工向公司反映说,不止一次看到谷玉进出某家政公司。不明情况的公司经理怀疑谷玉吃里爬外,另挣外快。为此,谷玉的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未再与她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因公司效益不佳,2013年年初以来一直未涨工资,谷玉也不想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寻找机会跳槽。可之后的一年时间里,谷玉也未找到如意工作。

防止T工“吃闲饭”,未续合同随时解除

2014年12月,谷玉怀孕不足2个月时,因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医生建议她停止工作保胎,并为她出具了休息半月的假条。2014年12月5日,谷玉向公司请假得到批准后在家休息。12月17日,就在谷玉准备到公司上班的前一天,公司人力部负责人张先生打来电话,通知谷玉说,公司已经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谷玉假期满后到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公司还通过电子邮件向谷玉发来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书。一夜未睡好觉的谷玉翌日早早赶到公司,提出自己的情况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自己在孕期,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擅自解除是无效的。而且对于未续签合同,自己没有过错,公司应承担双倍工资赔偿。公司则认为,在谷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且双方的劳动合同早在2013年6月已到期,未续签后,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申请仲裁,一纸合同定输赢

对公司的说法,谷玉当然不能接受,但考虑到自己也早就不想在公司工作,谷玉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必须按法律规定给予自己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被公司拒绝后,谷玉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仲裁院。谷玉的三项诉求是: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按5年工龄之5个月工资的双倍标准);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差额工资35200元(11个月的本人工资);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200元。

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提供了一份2013年6月双方续签的劳动合同,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以此证明双方已续签了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已满,公司不再续签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该公司还提出,因申请人在公司“丢失客户”一事上存在过错,即便申请人在孕期,公司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不给付经济补偿金。谷玉提出双方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的2013年6月,之后双方从未再次续签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提供的这份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劳动合同是假的,上面的“谷玉”二字并非自己亲笔所签。至于公司“丢失客户”,与申请人无关,申请人不存在任何过错。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给付违法解除合同之经济补偿金。

仲裁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虽然提出被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上的乙方签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对申请人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被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人对“丢失客户”存在过错,因被申请人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且双方在最后一次续签合同于2014年6月10日到期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申请人在孕期,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双倍经济补偿金。又因双方系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之程序,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予支持。据此,仲裁院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申请。

申请鉴定见真伪,造假败诉罚款

对于如此仲裁结果,谷玉当然不能接受。遂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谷玉在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了《笔迹鉴定申请书》,提出被告蓝天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签署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的劳动合同上的签名是被告伪造的,不是申请人谷玉所签之鉴定申请。并向法院陈述,之所以在仲裁阶段没有申请鉴定,主要是原告认为,以现有的材料足以看出被告伪造原告签名的行为;加上原告怀孕后身体不好,一直在就医,无精力办理此事。法院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机构,最终确定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予以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为:该劳动合同“谷玉”签名不是谷玉本人所签。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家政公司认为,未续签劳动合同不同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给付双倍差额工资。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见,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仍存在,用人单位无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家政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书上的签名非原告谷玉本人所签,对该劳动合同书不予采信,对家政公司请求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不予支持。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家政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丢失客户”是原告本人原因造成,故对家政公司请求不应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给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一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仅规定了3种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本案系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一个月通知之情形,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家政公司支付谷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计67200元。

同时,由于蓝天家政服务公司伪造证据,严重干扰、妨碍仲裁院、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为了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法院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

点 评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上面的4篇申请合同续签申请书是由精优范文精心整理的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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